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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广电小说网 > 风吹麦浪荞麦雷克 > 小食:荞麦芥末面
 
“程迷笛,上次你帮我打跑了可恶的教练,我还没谢谢你呢。不然我请你吃顿饭。”足球社活动结束的时候,刚好是周六下午,荞麦打扫着乱糟糟的休息室,对坐着的换衣服的他说出了很久之前就想说出的话。

“好!不过嘛,地方我来定。”程迷笛换好衣服,就把脏球衣往她身上扔,一扔就盖住了她的头。

等荞麦气鼓鼓地把球衣从头上取下来的时候,程迷笛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,弯着腰,眼睛对着她的眼睛。“嗯。那我们五点半的时候校门口见。”

荞麦眼睛瞪着她,这么近的距离,心跳有点加速,说话有点结巴。“你、、、、、你想干嘛?”

程迷笛咧嘴一笑,逗到某人脸红后,心满意足,从她口袋里掏出她的手机。“这是我号码。”

他在手机上输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名字。他输号码的速度很快,行云流水。骨节分明的手指在手机键上指点江山,一气呵成。

荞麦以为他会像金金一样,每次她请客都往最贵的挑,宰她一顿。没想到是这么简单的面店。

简单的木质桌椅,古朴的瓷碗,点单台挂着十种不到的特色面招牌和各种家常小卤。暗黄色的灯光晕染着桌上的鱼缸,温馨的像一个家,而不是一家店。

荞麦用中指弹了弹鱼缸,水缸中的鱼立马从这边游到另一边。

荞麦抬头。“这地方真特别。”

程迷笛倒着水,略微抬起了头,故作神秘地和她耳语。“还有更特别的。”

荞麦对他突然的靠近,红了耳根。“更特别?这家店的面吗?特别好吃?”不然他怎么特意带她来这里。

“不是,是这家店的老板。听说他以前是黑社会老大。他最讨厌别人诋毁他的店,说他煮的东西难吃了。不然……”

“不然会怎么样?”

“不然……”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,白眼一翻,做死鱼状。听到由远而近的脚步声,程迷笛突然停止了耳语。

荞麦脑补一个秃头光膀子露纹身,打耳朵眼,带着比小拇指粗一点的金项链大汉。张嘴闭嘴都是粗话,凶神恶煞的样子。不由冷汗直冒,为什么来这里吃面!!

一个身影停在了她身侧,她抬头,见人先是三分笑。“大叔,你的店好特别,你的面一定很好吃。”

荞麦没想到,他口中说的黑社会老大是这样子的。觉得自己被耍了,瞪了程迷笛一眼。

明明是一个温暖的大叔,哪有半分的黑社会样子。面店特制的工作服穿得一丝不苟,一点褶皱都没有。干净的脸,就下巴一点点胡渣,增添了一点点的沧桑感。眼角处一道长长的疤,划到了耳蜗处,不但不丑反而有一股独特的阳刚。

荞麦第一眼就很喜欢这个大叔,眉眼又弯了几分。“大叔的店一定生意兴隆。”

大叔放下面,听到她说的话,只是冷冷的睨了她一眼,什么也没说就走了。

荞麦倒是觉得冷酷大叔刚才的那一眼,倒颇有几分黑社会的气质。冷峻,孤傲。

“大叔……”好酷两个字还没说出口,她就被刚入口的面咸得味觉发麻。

这到底什么味道,简直是盐水嘛!!!

为什么不仅咸,还有芥末的味道,简直眼泪呛得得要掉下来。

荞麦就要吐出来的时候,程迷笛在桌底下的脚踢了踢她的,用头微微一歪,修长的手指暗暗地指了一下点吧台的大叔。

昏暗的灯光下,冷酷大叔正面目表情地剁着猪蹄。刀剁在砧板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。寥寥无几的面店,显得格外诡异。

荞麦眼里泪水在打转,硬生生地把面吞了下去。看他一副视死如归地吃着和她一模一样的面,自己默默地吃了起来。

不一会程迷笛的碗就见底了,连汤都没有留下。

“听说有一次一个男孩子到这里吃面,没有钱。问这店里的老板,可不可以让他在店里洗碗来抵了那碗面的钱。老板说可以,还可以打折。”

荞麦停下手里的动作。“那老板人挺好的。他给男孩打几折了?”

“骨折。”

荞麦正听到砧板上猪蹄骨裂的声音。忍着眼泪,拼了命地吃完了那碗面。喝了一大口水。觉得不够又喝了一口。

程迷笛突然哈哈哈大笑起来,伸出手。“我就说她和我一样能把你最先研制出来的荞麦芥末面吃完,你不信。”

冷酷大叔从兜里掏出五张毛爷爷放到了程迷笛伸出的掌心。“你真强,从哪里骗来这么强悍的姑娘,居然一碗都吃完了。”

大叔什么时候悄然无息地到他们身边的,荞麦一点都不知道。“小姑娘,你可别被这小滑头给骗了。他可是有把别人买了,别人还帮他数钱的本事。”

冷酷大叔突然变得亲切起来,眉眼弯弯,眯着眼和她说着他的坏话,语气却透着一股父亲该有的自豪。

荞麦还没晃过神来。一副不敢置信的呆萌样儿。

“不就是加了一点芥末嘛。怎么吃的眼睛都红了。”程迷笛笑着说。“我和念叔跟你开玩笑的。”

“哈哈哈,我可不是开玩笑的。我加了真料。你小子自己善后。”说完留下一个得逞的笑就走了。

程迷笛用自己的汤勺舀了一口她碗里的汤,笑的有点尴尬。“哈哈哈,我们说好了是试他研制的芥末面。我不知道他使诈加了这么多芥末,还加了那么多的盐巴。这老头为了赢,真的连礼义廉耻都不要了,居然使诈。”

荞麦瞪了他一眼,脚下一用力,程迷笛脚被踩得哇哇地叫起来,直喊你太狠了。

荞麦没想到面店的后院别有洞天。一个大大的奶白色树桩上,长满了各类多肉,虽已初冬,却是春意黯然,好看极了。

院中央的一方水池有活水在流动,清澈见底。浅浅的池水,不大不小的石子清晰可见。

程迷笛把脚搁在池中,水面上,就着灯光,倒映着他偶尔摇晃的脚,双手枕着头,躺在了石板上。“想不想知道后来那个男孩有没有骨折。”

荞麦坐在他身旁,觉得今夜的他特别温柔,平时冷冷的眉眼晕染上了一层温和,深邃的眼睛好似在诉说着最动听的话。

荞麦躺在他旁边,侧着脸,看着他的侧脸说了声想。

“那男孩应经饿了三天三夜了,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进的面店。饥饿早起吞噬他的羞耻心,被打被骂也总比饿死强。更何况他那时还小。问出那句话的时候他是握着拳头发着抖的。他想即使自己被打骨折也是应该的。他其实很害怕。”

“他没被打骨折对不对。”荞麦问的很确定。

“没有。念叔不但没有打那个男孩,还再请他吃了碗面。很长的时间里,男孩都在这家店打工。”

“念叔真是个好人。”荞麦讲这句话的时候是带着感激的心情的。感激那个漫长的冬天,那碗热腾腾的面,给予他的温暖。

那年的初冬,布满暗淡繁星的夜,荞麦知道了他从前的故事。她把这个故事,藏在了心里,像小时候珍藏糖果一样欢喜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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