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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广电小说网 > 风吹麦浪荞麦雷克 > 也不知道和刺猬有没有血缘关系
 
荞麦回到寝室时,寝室空无一人。洗了个澡,处理好自己一身的血之后,感觉有点疲惫。

确实被刚才回学校的那场车祸给吓到了。一堆的血往她身上涌,她打120的手一直在那里抖,整个人不知如何是好,幸好越来越多的路人跑来帮忙。

拉开窗帘,校园的路灯昏昏暗暗,大道上也就寥寥几个人。从八楼望下去,路灯晕染着一层淡淡的灰黄,感觉发着一层冷光。

冷。

那是那双苍凉的手给她唯一的感受。血染红了一整张脸,雪白的衬衣上更是刺目,唯独那双手干干净净,骨节分明,紧紧地抓住她的手不放,好像一放手就会坠入深渊。

荞麦是送他进了ICU才放手的。

手腕从来没被人那样子握过,红了一大圈。

“但愿你的眼睛,只看得到笑容,但愿你流下的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。但愿你以后每一个梦,不会一场空、、、、、、、”沉浸在刚才车祸的思绪被自己的彩信铃声给惊醒。

荞麦看看自己的手机,已经有两个未接电话了,都是金金打来的,前后不到一分钟,就回拨了过去。

“小麦,你怎么现在才接电话。出大事了!”金金平时就爱小事化大,大事化成天大的事。一般她从她嘴里说出的大事,就是西门最爱的鸡排店不知何故突然关门一天不营业而已。

不过这次,她说出大事,却是真的出大事了。

以前金金讲事情就像讲事故一样,总爱用华丽的辞藻修饰的天花乱坠的,这次却很难得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长话短说。“程迷笛偷东西了。”

一句话把荞麦吓得脸色苍白。“他现在在哪里?你们都在他寝室?好,我马上到。”

周末的宿舍走廊总是静悄悄的,太多人跑去车水马龙的繁华市区玩耍,以至于平时呆久了的地方顿时冷清了不少。

荞麦赶到程迷笛他们寝室门口,只听到陈琛的声音。

陈琛的声音有点奇怪,带着很强烈的嘲讽。“寝室门框完好无损,不是自己人做案谁有那么高技术。所谓日防夜防,家贼难防。”

中午他们寝室三个人都去参加了足球队的活动,一玩就是一下午,回来已经五点了。回来一开门,寝室没有任何异样,但是桌上所有值钱的电子产品都不见了。

全寝室就只有程迷笛没去,他们走之前程迷笛还是在寝室的。出事之后他们一直等他回来,程迷笛也是刚回来不久。

陈琛这句话一说出口,众人都知道他话意所指,和“寝室的东西就是你程迷笛偷”没什么两样。

程迷笛冷冷他看着他,说出来的话却不急也不快。“不要指桑骂槐。你有本事就拿出证据。宿舍楼有的是摄像头,一查不就知道了。”

荞麦知道他真生气了。他越生气越表现的冷静,摆出一副无所谓,懒得和人置气的态度。是属于讨厌你就从此再也不和你讲一句话,人生不想和你有任何交集的人。他是一个对事对人都很决绝的人。

陈琛像抓到别人的小把柄似得,话越说越过分。“谁不知道我们这栋楼的摄像头都是摆设用的,早他妈几百年前就坏了。你他妈还好意思装!!我他妈的就敢直接说你是小偷。”

寝室里的人都觉得陈琛说话太过了,都劝他冷静一点,查清楚一点,不要冤枉好人。陈意刚好也在场,插了一句。“阿琛,够了,事情都还没查清楚。”

程迷笛嘴角一裂,反而笑了起来,声音却冷了几度。“有证据就报警抓我。没证据,冤枉人,你就要付出代价的。”

“这年头小偷还是真够张狂的。有些人,人穷志不穷。有些人却是人穷还喜欢装高冷。平时道貌岸然,还不是做出龌龊的事情。”陈琛最看不惯他平时的做派。

陈琛是他们班的班长,平时做事左右逢源,八面玲珑,做事有条有理,也可谓才貌双全,深得他们班的爱戴。只是碰到程迷笛就一切变了,他好像是他的克星一样。

一有什么竞选他总是差程迷笛一两票。他一直想不明白,怎么会输给他。平时班级活动他从不参加,学校一些典礼也总找不到他身影,逃课最是勤快,一副对人爱答不理的样子。上次国家奖学金也是被他打败的,偏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。他最讨厌别人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感觉。

上次荞麦驾校出事,陈琛这个中间介绍人被程迷笛当众说了几句。他觉得被侮辱得够惨的,这回还不让他抓住尾巴狠狠地踩几脚。明明和荞麦真诚的道过歉了,程迷笛还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势。

程迷笛握着的拳头青筋拱起,蓄势待发的怒气好似要隐藏不住。一把抓住陈琛的衣领,冷冷地看着他。“你有本事再说一遍!说谁是小偷。”

寝室几个人都想上前劝架,金金和安妮愣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。陈意上前掰开了程迷笛的手。“啊笛,大家平时都是兄弟。有话好好说,不要伤了和气。是阿琛不对,你不要和他计较。他那么贵重的东西不见了,也着急。”

程迷笛转头睨了一眼陈意。“这是兄弟说出来的话嘛?兄弟?平时刺就多。也不知道和刺猬有没有血缘关系。”

程迷笛这句话一出口,陈意再没有话讲。

金金听到他那一句“也不知道和刺猬有没有血缘关系”,脑补了一下平时陈琛的做派就得异常贴切,一时没忍住笑了出来。就那么笑场了。

陈琛被他一激,整张脸涨得通红。“你才是刺猬,你们全家都是刺猬。报警就报警。”

“不用报警。我今天一下午都和程迷笛在一起。”荞麦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说出了声,显得有点生气。

突然出现在门口,在场的人都没注意,现在一出声,每个人都看向她。

“我今天一整个下午都和程迷笛在一起。东西不是他偷的。”荞麦说出的话斩钉截铁,带着不容置疑的严肃。

全场都静了下来。

程迷笛看她的眼神却变得格外的暗淡,方才陈琛再怎么侮辱他,他眼里只有愤怒的火星在闪耀,现在却结成了一缕冰纱。

“你当然偏帮他”陈琛嘴硬,就是不服软,一句要脱口而出的话,被陈意瞪了一眼,才在舌尖上打了个尖儿又吞进了喉咙里。

在擦肩而过的瞬间,荞麦看到程迷笛眼里的冰冷,那种冰冷是被最信任的人不信任时的失望与不屑。

荞麦握紧了拳头,站在那里,抬起头,像母鸡捍卫小鸡仔一样坚定,平稳,不缓不急,带点冷冷的敌意。“我没有偏帮谁。你不相信大不了直接去报警,少在这里丢人现眼。就你那一点破铜烂铁能值多少钱。”

“程迷笛,你等一等。”荞麦追的有点吃力。

幽暗的楼梯口,程迷笛一把拽住她,双手紧紧地截住她的双肩,粗鲁地把她扣在了墙上,语气夹杂着浓浓的怒火。“你也怀疑我!”

对她却生气的很直接。

若明若暗的灯光晕在他脸上,高高的鼻梁上覆上一层薄汗。那熟悉的汗味夹杂着淡淡的皂藻香,有种海风的味道。

“没有!”荞麦的声音若有似无,听在他耳里,更像是没了底气。

荞麦一抬眼就望进了程迷笛的眼睛,稍稍移动,鼻头就要碰到他的鼻头。荞麦低垂了眼角,浓密的睫毛卷曲而绵长,灯光投射下的影子像把小蒲扇。

“没有。”荞麦又低低地重复了一遍,欲言又止。

“没有?没有,你干嘛急着说谎。急着为我辩解。今天下午什么时候和我呆在一起了?”程迷笛一拳打在荞麦身侧的墙上,像一只受伤的小兽,喷发着火龙,还有眼底幽幽暗暗的些许湿意,一闪而逝。

“我、、、、、、。”荞麦被吓得不知所措,脸色苍白了几分,眼眶红红的。

原来程迷笛以为自己为他说了谎。怕陈琛真的报警,怕他被抓,所以说谎,说一个下午都和他在一起的。

原来程迷笛以为自己怀疑他偷东西。

他那么生气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在怀疑他吗?

可明明不是啊。荞麦急着解释,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。

“不是,我、、、、、、。”没等荞麦说完,程迷笛就撇下她,自顾自走了。

“你不要再跟着我。”程迷笛回头吼了一声,荞麦停下了脚步,怔怔站在路灯下。

看着程迷笛消失在夜色的背影,荞麦弯下腰,在黑夜里哭了起来。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眼里对自己的厌恶。

他讨厌自己!眼里的不屑是那么的不隐藏,直深深地刺进她的眼里。

事情来得太突然,她都不知道怎么开口才好。难道要和他说,自己看他在病房哭了一个下午吗?说出来的结果会比现在这种状况好?

连带车祸时的苍白无助,荞麦哭的越来越大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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